据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消息,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查实了一批突出ζ 生态环境问题,核实了一批不作为、慢作为,不担当、不碰硬,甚至敷衍【应对、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问题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集中通报一批典型案例。其中,中国有色集团下属大冶有色公司环境污染严重,风险◇隐患突出。
具体通报如下:
2021年8月,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中国有色集团)下属大冶︽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大冶有色公司)进行〖督察发现,大冶有色公司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,环境污染严重,风险◇隐患突出①。
一、基本情况
大冶有色公司位于湖北省黄石市,是中国有色集团二级企∩业,主要从事铜开采、冶炼和加工,具有年产30万吨阳极铜、60万吨阴极铜及年▅处理20万吨废杂铜生产能力,下辖冶炼厂、丰山铜矿、铜山口铜矿和赤马山铜矿等8个直属单位以及晟祥铜业等子公司,其中赤马山铜矿已于2015年停产。
二、主要问题
(一)环境污染严重
现场检查①发现,大冶有色公司冶炼厂废杂铜车间废气治理设施形同虚设,竖炉烟气未经收集处理直接排放,阳极炉烟气无组织散逸明显,厂区→烟雾弥漫。阳极铜冶炼车间熔炼炉烟气收集处理系统运行不正常,烟气大量泄漏。转炉车间虽建设烟气收集处理设施,但因厂房老旧无法密闭,转炉开放式生产,收集※效果很差,生产过程中烟气无组织排放十分突出。污酸处理车间设备锈蚀严重,大量含重金属污泥和废水跑冒滴漏进入雨水管网。对污酸车间厂区外排雨水采↙样监测发现,砷、铅、镉浓度分别为17.3毫克/升、9.92毫克/升、0.912毫克/升,超《铜、镍、钴工业污染物↑排放标准》排放限值的33.6倍、18.84倍、8.12倍。在线监测数据显示,2019年以来,冶炼厂制酸尾气二氧化硫小时浓度均值超过《铜、镍、钴工〓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排放限值¤达2161次。2018年以来,大冶有色公司因环境违法被当地有关部门立案处罚12起,处罚金额达877.6万元。
阳极铜冶炼车间熔炼炉烟气收集处理系统运行不正常,烟气大量泄漏
大冶有色公司转炉烟气无组织排放问题依然严重
(二)风险隐患突出
大冶有色公司丰山铜矿尾矿库距离长『江干流800余米,尾矿库废水直排长江。2012年该尾矿库扩容环评要求建设截洪沟2550米,2019年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《湖北省尾矿库污染防治工作方案(2019—2020年)》也明确要求其完善截排水系统,减少雨水入库量◆,但企业一直未建设截洪沟,导致大量雨水混杂尾矿废水直排入江,2020年排水量达279万立方米,实际单位产品排╱水量达3.48立方米/吨,是《铜、镍、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》规定的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限值的3.48倍。
大冶有色公司丰山铜矿尾矿库环境隐患突出,距离长『江干流800余米,未建截洪沟
国家有关部门《关于印发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》要求,停用超过3年的尾∑ 矿库必须在1年内完成闭库治理,但大冶有色公司赤马山铜矿自2015年停产至今,尾矿库一直处于停用状☆态,未按要求完成闭库治理。至督︽察进驻时,闭库和生态修复都未动▼工。2019年中国有色集团检查发现并指出这一问题后,大冶有色公司没有积极整改,矿区管理混乱依旧,甚至纵容其他企业利用赤马山铜矿原选矿厂房非法开展选矿ㄨ生产,选矿尾砂随意堆放在尾矿库截洪¤沟上游,部分尾砂和选矿废水进入截洪沟排入下游工农水库。尾砂内铅♀含量达4246毫克/千克,砷含量达140毫克/千克,对下游水库和村庄造成严重威胁。
大冶有色公司赤马山铜矿尾矿库截洪沟上ぷ游大量尾矿砂随意堆放,尾砂内铅含量达4246毫克/千克,砷含量达140毫克/千克
(三)敷衍应付ω整改
2017年以来,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先后7次约谈或发函督促大冶有色公司整改存【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,但公司都敷衍应付。2016年第一√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,群众举报大冶有色公司冶炼厂污染严重。当地有关部门调查属实,责令大冶有色公司制定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。根据大冶有色公司制定的整改方案,应于2018年底前完成冶炼厂污水治理◤设施提标改造。但实际工作避重就轻、消极整改。此次→督察发现,冶炼厂采用向沉淀池投加铁粉和双氧水的应急措施进行“整改”,却不解决设■施建设不规范、雨污管网老旧破损等根本性问题,甚至将没有防渗措施的水沟▽用作曝气池。在线监测数据显示,废水部分时段仍超标排放,其中总镉浓度最高达0.089毫克/升,西宁废水处理,超《城镇污水处理〗厂污染物排放标准》排放限值7.9倍。
三、原因分析
#p#分页标题#e#大冶有色公司对长期存在的环境污染和风险隐患问题态度消极,对群众诉求和监管要求敷衍应付,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,不□ 作为问题突出。中国有色集团对大冶有色公司存在的诸多生态环△境问题督查不到位、监督整改不力、考核不严格,履行集团管理责任不力。
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,并◎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。